退换货说明
下订单前请仔细核对产品型号品牌及数量等相关信息,如因自身原因下错型号品牌数量等,创格尔将不接受退换货要求。客户成功下单后,创格尔将直接按照订单合同要求进行采购处理。
售后服务受理条件
1. 因实际收货数量不对、型号不符、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客户,在收货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可提出退换货申请,逾期恕不受理。
2. 退换货产品,请务必保留完整的原包装(包括外包装、内填充物)及确保货物标签完好,货物标签是创格尔与供应商协调退换货的唯一凭据,如有遗失,将无法退换。
3.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申请退货,客户需提供详细的性能检测报告作为创格尔与供应商的协商依据。如有必要,还需提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。
4. 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在退换货申请通过后,需退回发票。
售后服务不受理情况
1. 产品原包装和货物标签有损坏缺失。
2. 已上机使用或测试过的产品。
3. 收货时间超过两周(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)。
4. 已开具发票遗失。
5.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误订错订。